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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校史

来源:美篇  作者:铁甲骑兵  日期:2023-2-18 15:52:55  点击量:[]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校史

 铁甲骑兵


 19498月,已确定担任空军司令员的刘亚楼受命率领代表团赴苏联商请援建中国空军有关事宜,824日与苏联政府达成协议,由苏联帮助中国创办6所航空学校,其中轰炸机航校2所、歼击机航校4所,并卖给中国各型飞机434架,派出专家878名来华协助工作。

 

 据曾赴苏参与当时谈判的沈空原副司令员吕黎平回忆,苏联空军总司令维尔希宁元帅在谈判中提及,按照当时中国的设想,训练350名至400名飞行员,应当组建6所航校,1年速成毕业,每个毕业学员在初、中、高级飞机上各飞5060小时,总飞行时间150180小时即可毕业。前半年使用1个机场,后半年可用2个机场平行训练。中国原有的长春航校是日、美式飞机,必须改装训练,否则使用三个国家制造的飞机型号过于杂乱,不利于保证训练进度和质量。中国自己已经训练出来的110名飞行员可编到6所航校去,经半年改装和战斗科目训练即可组建1个能担负作战任务的混合师。1年以后,6所航校的学员全部毕业,又可组建歼击机师2个、轰炸机师1个(均为3团制),飞机总数可达350400架。关于航校飞机的配备问题,维尔希宁提出,每所航校配备雅克-18初教机15架、雅克-11/乌特伯中教机15架、乌拉-9、乌拉-2高教机15架。6所航校共配备教练机270架,其中每所歼击机航校配备拉-9战斗机30架,每所轰炸机航校配备杜-2轰炸机20架,共计作战飞机160架,另配运输机4架,首批援助苏方总共提供飞机434架。关于专家的数量,苏方提出,按照每所歼击机航校100名、每所轰炸机航校120名配备,其中校级军官、飞行教员等飞行干部20名,其他则为地勤人员、理论教员、航医、后勤保障人员,另有少量派驻空军司令部及空降旅的专家,共计878名。

 

 1019日,苏联派出的首批专家来华,与人革军委航空局负责筹建航校的吴恺(后任武空顾问)、陈熙(后任空军学院政委)、吴元任(后任福空副司令员)、刘风(后任国家体委航空司司长)等前往东北、华北、山东地区实地勘察,为即将组建的各航空学校选址。1030日至11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下简称人革军委)批准,第1轰炸机航校在黑龙江哈尔滨,第2轰炸机航校在吉林长春,第1歼击机航校在辽宁锦州,第2歼击机航校在辽宁沈阳,第3歼击机航校在山东济南,第4歼击机航校在北京开始筹建。(初时轰炸机航校名称为“飞行机械轰炸学校”,歼击机航校名称为飞行机械驱逐学校。

 

 为了迅速组建新的航校,原东北老航校部分人员分别编入新组建的各航校,以加强技术力量。同时,为充分发挥原老航校留下的人员和装备的作用,1118日,人革军委批准以原东北老航校驻黑龙江牡丹江旧址为基础,组建第7航空学校,主要培养运输机空地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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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空军第一所航空学校——东北航校

 

 11月中旬以后,聘请的870名苏联专家陆续到达各航校,进口的飞机、装备、器材也开始陆续抵达。至1949年底,共进口各型飞机145架,其中乌拉-9高教机60架、雅克-11中教机17架、雅克-18初教机68架,分别分配给第1至第6航校使用,第7航校仍继续使用原有的23架日式机。

 

 19491220日,人革军委正式颁布命令,将上述7所航校依次命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至第7航空学校,均为师级建制单位。为了集中力量办好航校,人革军委和空军确定,各航校校长人选全部由东北老航校抽调有飞行经验的干部担任,政委则由各野战军陆军步兵师政治委员中择优挑选。各航校首任校长、政治委员分别是:第1航校校长刘善本(原东北老航校副校长)、政治委员姚克佑(2野第1028师政委);第2航校校长刘风(原东北老航校教育长)、政治委员李世安(4野第4211师政委);第3航校校长陈熙(原东北老航校2大队大队长)、政治委员王学武(3野第34101师政委);第4航校校长吕黎平(原东北老航校训练处长)、政治委员李发应(1野第13师政治部副主任);第5航校校长方子翼(原东北老航校飞行科长)、政治委员王绍渊(3野第2163师政委);第6航校校长安志敏(原东北老航校1大队副大队长)、政治委员张百春(4野第47141师政委);第7航校校长魏坚(原东北老航校1大队副政委)、政治委员罗野岗(2野第1854师政委)

 

 1949121日,经过50多天的紧张筹备,第1至第6航校同时开学;第7航校也于195015日开学。原东北老航校培养的已有一定技术基础的89名空勤飞行学员、20名空中领航员、40名空中通信和射击员、132名地勤学员和395名新地勤学员被分别分配到新成立的各航校,组成速成班,开始为期半年的改装苏式作战飞机训练。同时,从陆军招收的第1期甲班930名飞行学员,1436名地勤学员同时开训,进行为期1年的突击速成训练。

 

 19505月,第1批航校速成班学员毕业。10月,1期甲班歼击机学员提前毕业。19511月,1期甲班轰炸机学员也大部毕业。到19515月,空军7所航校突击培训的各类空、地勤人员2370名,保证了空军在较短的时间内连续组建了17个航空兵师、34个航空兵团。

 

 19501月开始,为选拔培养空、地勤人员,在原入伍生大队基础上,空军先后在长春、杭州(笕桥)、成都、张家口、汉口(后调驻衡阳、孝感)、杭州、西安等地组建了一批航空预科总队。1951713日,经人革均为批准,空军统一将驻长春、西安、成都、笕桥(后迁徐州)、杭州、孝感的航空预科总队整编为空军第1、第2、第4、第5、第6、第7航空预科总队,同时将培训地面通信技术人员的西安通信总队改编为第3航空预科总队,撤销张家口航空预科总队。19536月,又在河北保定组建第8航空预科总队。每个航空预科总队在训学员14001800名。19545月,空军所属8个航空预科总队统一整编为第1至第8航空预备学校。

 

 1951年开始,为进一步满足航空兵部队迅速发展的需要,空军开始改、扩建既有航校,将原空、地勤学员混训的7所航校扩建为7所单的空勤航校和3所地勤航校,第1至第7航空学校为空勤航校,新组建第8(195151)、第9(195281)、第10(195281)3所地勤航校,分别驻辽宁沈阳、吉林长春和山西太原,原驻沈阳的第4航空学校校部搬迁至河北石家庄。19527月,空军干部学校在河南洛阳成立,执行军级权限,归空军建制领导,刘镇(后任兰空政治委员)任政治委员,9月,该校改称空军政治干部学校。同月,第6航空学校校部由北京南苑机场迁至河北涿县。

 

 195212月,以原陆军第3军军部为基础,在陕西户县组建第11航空学校,空19师师长杨思禄任校长,陆军第22兵团骑兵7师政治委员于春山任政治委员;同月,以原川南军区所属机关为基础,在山西临汾组建第12航空学校。两所新建航校均担负歼击机空勤学员训练任务。

 

 1953219日,为培训大队长以上飞行指挥干部,以原陆军第2575师领导机关为基础,空军抽调人员、装备,在北京南苑机场组建空军中级指挥员训练班,隶属空军司令部建制领导,第4航校校长吕黎平任班主任。3月,改称空军指挥员训练班。

 

 19549月,以驻洛阳的空军政治干部学校为基础,组建空军政治学校,担负培养基层政工干部的任务,空军政治部主任王辉球兼任校长。同月,在山西太原组建空军后方勤务学校,培训基层后勤干部,尹捷峰任校长,丁植民任政治委员。

 

 19558月,国务院决定,将隶属高等教育部的北京气象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军委气象局气象干部学校,195381日转隶政府建制)划归空军建制领导,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气象专科学校,负责培训全军气象专业技术干部,郭家洛任校长,董涛任政治委员。

 

 195638日,空军决定,将驻四川成都的第4航空预备学校改编为第13航空学校,主要担负歼击机地勤机务各类“员”培训,第8、第10两所航校的任务调整为专门培训歼击机地勤各类“师”,第9航校培训轰炸机各类地勤人员的任务不变。同年922日,根据国防部命令,驻四川新津的民航局航空学校更名为第14航空学校,其主要任务是为中国民航培训空地勤人员。

 

 19575月空防合并后,原隶属防空军的高级防空学校(19536月成立,驻北京,军级)、高射炮兵学校(195210月成立,驻上海,师级)、雷达学校(195210月成立,驻江苏南京)、技术学校(驻吉林长春,师级)、防空学校(19526月成立,驻湖北武汉,师级)全部划归空军建制领导,其中雷达学校改称空军雷达技术专科学校。同年912日,驻西安的第3航空预备学校改编为空军通信学校,执行师级权限,于德甫任校长,徐宗华任政治委员。

 

 19585月,空军后方勤务学校由山西太原迁至江苏徐州。

 

 19586月,空军精简整编,撤销第5、第6、第7、第84所航空预备学校和1所技术学校(原防空军),保留第1航空预备学校,仍驻长春。同时以原第3、第4预校为基础,于同年107日在江西南昌组建新的第2航空预备学校。原技术学校培训高炮技术干部的任务并入空军高射炮兵学校,由其统一培训高炮部队连、排指挥和技术干部,该校校址由上海迁至河南信阳。原防空学校与雷达技术专科学校合并,于929日正式组建新的空军雷达兵学校,校址湖北武汉,主要负责培训雷达兵、探照灯兵部队站(连)、排长和技师。驻北京的高级防空学校保留,继续担负培训高炮、雷达部队营以上指挥干部的任务。空军指挥员训练班扩编为空军高级航空学校,辖2个飞行训练团和2个学员队,执行军级权限。此次整编,空军还新建导弹(亦称特种武器)学校1所和领航学校1所,以第8预校和空军技术学校为基础,在河北保定原8预校旧址成立空军导弹学校。929日,根据国防部命令,该校正式定名为第15航空学校,执行军级权限,直属空军建制领导,南京军事学院空军系高级速成班学员、广空原参谋长王定烈(后任空军副司令员)任校长,空军政治学校第一副校长魏志明(后任兰空政治委员)任政治委员。912日,以第3预校和第1、第2航校部分人员、兰空西安户县场站为基础,在陕西户县组建第16航空学校,主要培训轰炸机、运输机部队领航员和通信射击员为加强空军中、高级指挥干部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培训,根据国防部命令,1958912日,以原南京军事学院空军系为基础,在北京组建空军学院,执行兵团级权限。空军副司令员刘震上将兼任院长和政治委员,空军副司令员常乾坤中将兼任副院长,空军军训部部长沙克少将、原南京军事学院空军系主任沈启贤少将任副院长。该院主要负责培训空军航空兵部队团(营)级指挥员、大队以上领航主任和参谋人员,同时负责轮训空军师以上指挥员、参谋人员和团以上机关政治、后勤干部。

 

 19592月至5月,第15航校分批由河北保定迁至陕西三原原第11航校校址。当年7月,根据军委决定,空、海军和炮兵分办导弹学校,15航校一分为三:地地导弹培训任务划归炮兵西安炮校,岸舰导弹培训任务划归海军烟台炮校,地空导弹培训任务仍由该校负责。次年1月,第15航校更名为空军高级专科学校。第15航校西迁后,第2航空预备学校由江西南昌迁至河北保定。原驻陕西阎良的也于同年6月第11航空学校东移至河北沧县。19599月,在吉林省吉林市组建第17航空学校,负责歼击机机械员培训。

 

 为了加强对空军所属院校的组织领导工作,195911月,空军党委做出《关于学校领导关系的决定》,规定所有院校在建制上都直属空军,在管理上由空军与军区空军分工领导,空军主要负责确定训练方针、任务、学制、计划,掌握学员补充、分配和干部的选拔调配,以及日常训练工作;军区空军主要负责学校地区性的党政工作、日常行政工作和后勤、机务等保障工作。

 

 196011日,为发展民航事业根据空军党委决定,原第14航空学校一分为二,第十四航校专培养飞行驾驶员,分出的人员新组建成都民航机械专科学校负责培养飞行机械师和地勤人员两校都移交民航局领导,校部由四川新津迁至广汉,成都民航机械专科学校校部在成都新津。

 

 1960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气象专科学校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气象学校,仍归空军建制领导。7月,空军后方勤务学校改名为空军后勤学校。

 

 19612月,经国防部批准,在陕西西安成立空军工程学院,执行军级权限,直属空军建制领导,负责培训中队以上航空工程机务干部、机场建筑工程技术干部和气象工程技术干部,分管装备技术和科研工作的空军副司令员常乾坤中将兼任院长和政治委员。

 

 19614月,空军卫生学校在吉林长春组建,负责培训空军部队中级医务人员。

 

 19627月,空军政治学校由江苏南京迁至上海。

 

 1963316日,经总参谋部批准,空军高级航空学校、高级防空学校、气象学校和高级专科学校(原15航校)统一改名为空军第1、第2、第3、第4高级专科学校,其中第3高专(原气象学校)当年1月已由北京迁至江苏南京。同月,民航院校也开始进行编制体制调整,第14航空学校与成都民航机械专科学校、民航高级航校、民航第4航校合并组建中国民航高级航校(简称民航高航)和中国民航机械专科学校(简称民航机专),民航高航仍驻四川川广汉,民航机专组建驻天津张贵庄,原空军14航校番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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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空军从东北航校起飞

 

 19633月开始,第5航空学校及所属2个飞行训练团开始陆续由山东济南西迁至甘肃武威、张掖。1966329日,5航校校部进驻甘肃武威。

 

 经过1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到1965年底,空军共拥有各级各类院校29所,其中:空军学院1所,空军工程学院1所,高级专科学校4所,空勤航校10所、地勤航校(机务学校)5所,政治、后勤、高炮、雷达、通信、卫生学校各1所,航空预备学校2所。与此同时,空军各类干部培训体制得以明确:航空兵指挥分三级培训,即空勤航校培训飞行员,高级航校培训飞行大队长,空军学院培训航空兵团和师以上指挥干部;航空机务干部分两级培训,即地勤航校培训各类“师”,空军工程学院培训团以上机务主任/机务大队长等。为加强飞行教员队伍建设,空军还抽调6航校1个初教机团和1高专1个歼击机团,专门训练航校飞行教员,采取“边组建、边扩建、边改装、边训练”的办法,在短期内突击培训新教员938名,其中飞行教员403名,还为改装新机训练了700余名老教员。

 

 19663月至19694月,第2航空学校由吉林分批搬迁入川,校部进驻四川夹江,所属各团分驻夹江、泸州、宜宾等机场。2航校南移后,原驻牡丹江的第7航空学校校部19688月迁入长春。

 

 19675月,经总参谋部批准,空军决定,第8、第9、第10、第134所航空学校统一更名为空军第1、第2、第3、第4航空机务学校。

 

 文化大革命爆发后,在所谓“少而精、短而少”和“突出政治”等错误方针指导下,空军的院校建设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和挫折。飞行学员训练时限由原来的2年零4个月压缩为1年,各航校理论训练处19682月被撤销,航校空勤学员的航空理论教育时间由过去的4个月减少为8天。

 

 “一切为了准备打仗”的前提下,空军先后新组建了4所空勤航校。1967626日在新疆柳树泉组建第8航空学校;同年5月,将在湖北光化(今老河口市)新组建的第15航空学校更名为第9航空学校;196841日,经总参谋部批准,在黑龙江齐齐哈尔组建第10航空学校;同年112日,空军第1高级专科学校改编为第13航空学校,由军级压缩为正师级。上述4所新建及改编航校均担负培训歼击机空勤飞行员任务。

 

 在极左思想的影响和干扰下,1969219日,根据中央军委办事组批准的《军队院校调整方案》,空军撤销12所地面院校,其中包括空军学院、第2高等专科学校、政治学校(实际至19742月撤销)、高炮学校、第3、第4航空机务学校、第17航空学校、第1、第2航空预备学校、通信学校、后勤学校和卫生学校,使空军院校总数减少三分之一,训练定额由原来的2.19万名锐减到5650名。同年119日,经总参谋部批准,空军工程学院、空军第4高级专科学校、空军气象学院等3所院校统一更名为空军第1、第2、第3专科学校。原空军雷达兵学校和空军通信学校无线电部分合并,改称空军第4专科学校。

 

 19701月至2月,空军调整部分院校驻地。第10航校由东北搬迁至云南,校部驻曲靖;第13航校由北京搬迁至山东,校部驻济南;第1航空机务学校由沈阳搬迁至河南信阳。

 

 1971519日,原民航高级航空学校再次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4航空学校,建制隶属空军。

 

 “9.13”事件发生后,主持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叶剑英副主席为扭转全军军事训练严重滑坡的困难局面,提出“大办教导队”和恢复、重建军事院校的一系列措施。197311月和12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第1、第2航空预备学校恢复重建,次年1月正式成立,仍分驻吉林长春和河北保定;1974109日在北京原空军学院旧址组建空军军政干部学校,执行军级权限,直属空军建制领导,宋映任校长,李德保任政治委员,负责轮训空军部队营、团职军事、政治、后勤指挥干部和部分师职军事指挥干部;同年9月,在陕西西安重建空军通信学校。

 

 19738月,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空军决定:在第6、第8、第16航校培训维吾尔、蒙古、藏、彝、回、哈萨克、羌、土家、门巴、锡伯、柯尔克孜等11个少数民族的歼击、运输、直升机飞行员66名。

 

 19744月以后,空军各院校(除空军军政干部学校、第11航校外),陆续分别由空军直属改为由所在地的军区空军建制领导。

 

 1975414日,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第1、第2、第3、第4专科学校分别恢复空军工程学院、空军技术学院、空军气象学校、空军雷达学校的原校名。同月,以原第17航空学校留守处为基础,在吉林省吉林市组建空军军医学校,执行师级权限,崔振北任校长,杨兴国任政治委员。

 

 19766月,经总参谋部批准,空军所属各空勤航空学校,在校名中冠以“空军”,一律统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X航空学校”。

 

 197610月粉碎“四人帮”以后,空军院校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7710月,空军后勤学校在江苏徐州恢复重建;19782月,空军高炮学校在广西桂林恢复重建。上述2所学校均执行师级权限。空军技术学院更名为空军第2高射炮兵学校(后改称空军第2高射炮兵学院),仍担负地空导弹部队指挥、技术人员培训。

 

 1978112日,根据中央军委决定,空军学院正式恢复重建,执行兵团级权限,负责培训空军航空兵师、团职军事指挥干部,团、营职政工干部、后勤干部及各类参谋人员。空军分管部队训练和院校工作的副司令员吴富善兼任院长,空军副政治委员刘世昌兼任政治委员,原空军军政干部学校同时撤销。3月,空军政治学校在上海恢复重建。同年12月,空军第13航空学校校部由山东济南迁至安徽蚌埠,划归南京军区空军建制领导。

 

 19796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气象学校改名为空军气象学院,执行军级权限。

 

 19801011日,因民航系统脱离空军建制,空军第14航空学校更名为中国民航飞行专科学校,由民航总局直接领导。

 

 19837月,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第2高射炮兵学院改名为空军地空导弹学院;空军雷达兵学校改名为空军雷达学院。

 

 1986623日,根据中央军委颁发的《全军院校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空军保留22所院校,各院校名称调整如下:空军学院改称空军指挥学院(驻北京),空军政治学校改称空军政治学院(驻上海),空军地空导弹学院改称空军导弹学院(驻陕西三原),10所空勤航校分别改称空军飞行学院(其中:1飞院院部驻黑龙江哈尔滨、2飞院院部驻四川夹江、3飞院院部驻辽宁锦州、4飞院院部驻河北石家庄、5飞院院部驻甘肃武威、6飞院院部驻河北涿县、7飞院院部驻吉林长春、8飞院院部驻新疆柳树泉、12飞院院部驻山西临汾、13飞院院部驻安徽蚌埠),空军第16航空学校改称空军领航学院(院部驻陕西户县),空军后勤学校改称空军勤务学院(驻江苏徐州),空军高射炮兵学校改称空军高射炮兵学院(驻广西桂林),空军通信学校改称空军电讯工程学院(驻陕西西安),空军军医学校改称空军医学专科学校(驻吉林吉林),2所航空预备学校分别改称飞行基础学校(其中1基校驻吉林长春、2基校驻河北保定)2所航空机务学校分别改称航空技术专科学校(其中1技校驻河南信阳、2技校驻吉林长春)。原第9(驻云南曲靖)、第10(驻湖北光化)、第11(驻河北沧县航空学校撤销。

 

 当年起,空军开始陆续在8所院校开设士官学员班。同年9月,在辽宁大连组建空军士官学校,执行副师(旅级)权限,归沈空建制领导,为空军部队培训通信技师、台(站)长等中等专业技术人员。

 

 198741日,以原第11航空学校为基础,空军在河北沧县组建空军飞行试验训练中心,执行师级权限,直属空军领导,何为荣任司令员,钟兴中任政治委员,该中心下辖3个飞行训练团,主要担负航空兵部队飞行技术和战术研究、技术骨干集训、新机理论教学、新装备鉴定试验任务。

 

 19918月,空军勤务学院改称空军后勤管理技术学院,划归总后勤部建制领导。

 

 19928月,空军院校编制体制调整。空军指挥学院由兵团级降格为正军级。空军雷达学院由初级院校升格为中级院校,行使军级权限。空军第8飞行学院与空军第5飞行学院合并整编,组建新的空军第5飞行学院,院部驻甘肃武威。空军第12飞行学院与空军第6飞行学院合并整编,组建新的空军第6飞行学院,院部驻河北涿州。空军领航学院改称空军第16飞行学院,驻地及训练任务不变。空军电讯工程学院与西安通信学院合并,划归总参建制。空军大连士官学校改称空军大连通信士官学校(仍为副师级)。9月,空军第1、第2航空技术专科学校分别改称空军第1、第2航空学院。空军第1飞行基础学校、第2飞行基础学校合并,改称空军长春飞行学院,执行师级权限,原2基校驻保定部分改称空军长春飞行学院保定分院。空军政治学院撤销,改编为空军指挥学院上海分院。仅仅7个月后,19936月,空军政治学院、空军电讯工程学院恢复原院名。空军后勤管理技术学院也划回空军建制,改称空军后勤学院。空军医学专科学校改称空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述4所院校均为正师级建制。

 

 1999722日,经中央军委批准,空军驻陕西西安地区的3所院校,空军工程学院、空军导弹学院和空军电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空军工程大学,直属空军领导,执行正军级权限,刘凤山任校长,杨德康任政治委员。学校下设工程学院、导弹学院、电讯工程学院和理学院,设27个系。

 

 同月,空军政治学院再次撤销,并入总政所属南京政治学院,改称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空气气象学院与驻南京地区的解放军通信工程学院、工程兵工程学院合并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理工大学;空军第16飞行学院番号撤销,并入空军第2飞行学院,改称空军第2飞行学院西安分院,执行副师(旅)级权限;空军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番号撤销,并入第4军医大学,改称第4军医大学吉林军医学院;空军高射炮兵学院改称桂林空军学院,除继续担负空军高炮部队指挥、技术干部培养任务外,还承担起航空兵及地面部队政工、参谋人员,警卫分队、空降兵初级指挥干部的培训任务。

 

 199912月,空军大连通信士官学校升格为正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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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第7航校毕业的第一批女飞行员

 

 20043月,空军第2飞行学院院部由四川夹江搬迁至陕西户县,原2飞院西安分院番号随即撤销。

 

 200458日,空军院校编制体制再次进行重大调整,经中央军委批准,驻吉林长春地区的空军第7飞行学院、长春飞行学院及第2航空学院合并组建空军航空大学,直属空军领导,执行副军级权限,学校设8个直属系、1个接改装训练大队、1个军事仿真技术研究所,下辖飞行基础训练基地和飞行训练基地。空军后勤学院改称徐州空军学院,主要培养空军后勤专业技术人才。空军驻湖北地区的雷达兵第4训练团、空军第1航空学院随州士官大队并入空军雷达学院。至此,空军共拥有各类院校15所,其中空军指挥学院、工程大学、航空大学、雷达学院、航空学院、通信士官学校各1所,空军学院2(桂林、徐州空军学院),飞行学院7所(第1、第2、第3、第4、第5、第6、第13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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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铁甲骑兵 

更新于 02-11

原载:美篇

本刊编辑:胡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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